2011-04-30|公司報導
IADA公布燃油附加費新公式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100.4.30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亞洲區間航線諮商協定 (IADA)公布燃油附加費 (FAF)新公式。 IADA 成員決議自 2011年 5月 1日起對除日本之外的地區執行以下的燃油附加費公式,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1. 對於來 /往於日本的貨物,現行 IADA的燃油附加費公式將保持不變。 2. IADA將對新的適用於日本之外地區的 FAF適用一個新的基準點 497美元 /公噸,這是香港 2010年第四季的平均燃油價格(不同於現行自 2000年開始實行的 IADA FAF適用的 80美元 /公噸) 3.除日本之外地區的 FAF公式將根據每平均航行日的平均燃油消耗量,除以平均裝載量來計算。基於約定的平均 IADA船舶運能為 1700-2500TEU,和這些船舶的平均燃油消耗為 45-65公噸 /天,一個約定的平均航行日運輸約為 14.4-20天(來回航程為 21-28天),對於 1700-2500TEU的船舶,平均有效的裝載量為 1200-1900TEU, 基於今日燃油價格的除日本外地區的 IADA FAF將是大約每票貨物收取 47美元/TEU 4.IADA成員同意每月編制一份燃油價格表以計算出一個除日本之外地區的 IADA FAF,該除日本之外地區的 IADA FAF將在經過卅日的公告期後適用(像現行 IADA FAF一樣)。與現行公式那樣適用一個啟動的增加量不同,新的除日本之外地區的 IADA FAF公式將適用根據實際的增加量採用計算後的FAF(即使是 1-2美元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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