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以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及提昇資訊透明度為原則,堅持營運透明,注重股東權益,並相信健全及有效率之董事會是優良公司治理的基礎。
本公司就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適當董事席次。設立獨立董事以提高董事會之獨立性並審慎考慮合理之專業組合以使董事會能有效運作。
本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委員會,由至少一名獨立董事組成。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在協助董事會督導公司之薪資酬勞制度並對董事會做出適當建議。
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內部法規遵循程序及計畫之妥適性、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理念
公司治理實績
- 本公司榮獲第七屆公司治理評鑑前百分之二十一至三十五之上市公司
- 本公司榮獲第六屆公司治理評鑑前百分之二十一至三十五之上市公司
- 本公司榮獲第五屆公司治理評鑑前百分之二十之上市公司
- 本公司榮獲第四屆公司治理評鑑前百分之二十一至三十五之上市公司 本公司榮獲第一屆公司治理評鑑前百分之二十之上櫃公司
- 本公司榮獲第十二屆上櫃公司資訊揭露評鑑「A-」
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 2023/11/6 董事會通過,指派王春英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並由本公司董事長秘書處為公司治理專責單位。公司治理主管及專責單位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 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獨立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獨立董事遵循法令等。
2024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遵法事宜
- 維護投資人關係:視需要安排董事與主要股東或機構投資人交流與溝通,使投資人能獲得足夠資訊評估決定企業合理的資本市場價值,並使股東權益受到良好的維護。
-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以Mail方式通知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2024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當年度總進修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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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 | 12小時 | 18小時 |
2024.07.03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2024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會 | 6小時 |
經營團隊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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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顏益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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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侯倬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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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副總經理 | 林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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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副總經理 | 沈麗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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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長 | 游慧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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