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8|公司報導
中共交部通告明年起禁外企經營兩岸間海運措施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100.7.8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共﹁交通運輸部﹂發布有關兩岸海上直航最新通告,除增加濰坊、安慶兩個直航港口,同時明令明(二0一二 )年起,禁止外國企業、經營組織和自然人經第三地從事兩岸間不定期海上貨物運輸,此係該部自兩岸直航以來第四次發佈有關促進兩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 惟該項公告也保留但書,即兩岸登記船舶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時,經特許可由兩岸航商租用外輪經第三地從事兩岸間單航次不定期貨運。 中共交部水運局表示,根據﹁海峽兩岸海運協定﹂的精神,兩岸間海上運輸應由兩岸的航運企業經營。但由於直航初期兩岸化學品船運力相對不足,特許部分外國航運企業通過繞經第三地的方式從事兩岸間化學品運輸。隨著近兩年來兩岸各種運輸船型的發展和豐富,以及兩岸海上直航管理工作的不斷加強和完善,目前兩岸擁有的化學品船運力已經能夠滿足兩岸間海上運輸的需要。 因此今後所有兩岸間貨物的海上運輸均由兩岸航運企業承擔,這是進一步落實﹁海峽兩岸海運協定﹂的需要,更是惠及兩岸航運業者的好事,有利於兩岸航運業的健康發展。 至於前述新增兩個大陸直航港口,使大陸方面共有七十個直航港口 (港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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