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7|重大訊息
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項目 內容
發佈時間 2010/03/17 17:30:02 (台北時間)
發言人 萬心寧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532093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17款
事實發生日 2010/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聯大飯店滬匯廳(台北市光復南路200號2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運及財務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決算表冊報告
3.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及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其他應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部分章程條文案
3.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4.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九十九年四月二日
起至九十九年四月十二日止(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
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送達本公司),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或提名,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
,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或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以書面方式提供相關
文件辦理提案,並述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案或提名處所:台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3號12樓
)。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九日(因
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請親自辦理之股東提前至前一營業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25號B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以郵戳為憑。
3.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
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3號12樓)並副知證基會。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
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二及公司法183條第二項
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
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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