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 項第一款之規定
項目 內容
發佈時間 2019/11/04 17:15:28 (台北時間)
發言人 萬心寧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3209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 項第一款之規定
符合條款 第23款
事實發生日 2019/1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1/0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台灣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3,28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2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營運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中產(廣州)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接受貸與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2.資金貸與公司為接受貸與公司之直接投資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9,79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85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營運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中產(廣州)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公司與接受貸與公司為關聯企業,皆為本公司直接100%持有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90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54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營運周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47,82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8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舊資金貸與合約期間重疊,造成累積資金貸與餘額增加幅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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