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3|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之到期還本暨終止上櫃事宜
項目 | 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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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 2017/01/03 15:58:23 (台北時間) | |
發言人 | 萬心寧 |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
發言人電話 | 27532093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之到期還本暨終止上櫃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49款 | |
事實發生日 | 2017/01/0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1/03 2.公司名稱: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台驊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6年1月2 3日到期,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該轉換公司債於到期日前十日 (106年1月13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106年1月24日)終止上櫃買賣。 (2)依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 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3)轉換辦理程序:債權人須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開始日前一個營業日前(106年 1月11日),向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申請書」,由交易券商 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受理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 請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 手續,直接將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 (4)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 業日將「台驊二」之債權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 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統一於106年2月13日匯款予各債權人,匯費將自 償還債款中扣除。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